2022年是我们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进军的重要一年。今年我们工作总体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紧围绕习总书记“两个更好”的要求,在省委、省政府领导和中国老促会的指导下,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着眼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把助力老区振兴发展的各项工作做得更好,为使老区人民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做出更大的努力,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不断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和工作本领。学习是做好老促会工作的一项基本功,包括政治学习和政策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是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件,是新时代共产党人的政治宣言,是实现民族复兴的行动指南,应作为我们政治学习的主要内容。国务院公布的《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是指导革命老区建设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以及省政府印发的实施意见,是我们政策学习的主要内容。还要及时学习掌握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相关工作部署和政策,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已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紧跟时代的步伐,准确把握老促会的工作方向。
二、重视老区宣传,为弘扬老区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多做贡献。 “老区精神”已经纳入第一批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中国老促会已就宣传践行老区精神作出安排,我们要密切结合我省实际,抓好落实。要认真谋划助力落实国发[2021]3号文件中有关“弘扬传承红色文化“的工作内容,对红色资源利用、红色遗址保护、教育示范基地申报、红色旅游发展、媒体宣传推介等展开工作,力争有所作为。在去年为 “革命老区红色旅游教育基地”和“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村”授牌的基础上,拟于今年“七一”前进行第二批授牌。要继续办好《河北老区》、《通讯》和网站,发挥好全省老区 建设的宣传平台作用。鼓励和倡导各级老促会在党媒上设老区专栏,办老区专刊、老区公众号、老区网站,积极推动重点老区村建村史馆和给革命老区村挂牌的做法,不断扩大革命老区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尚未完成《老区发展史》的地方,要尽快完成出版任务。大力弘扬抗战时期的革命母亲故事,积极倡导编辑出版《革命母亲录》,争取一市一册。拟定《关于加强老区宣传工作的意见》并组织实施。拟于今年6月份召开一次老区宣传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广各地老区宣传工作新做法、好经验。
三、积极开展调研活动,围绕助力老区振兴建真言献良策。革命老区的振兴发展和让老区人民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既是我们全党为之奋斗和追求的工作目标,又是一个艰苦细致的工作过程。我们要在去年综合调研的基础上,今年把工作重点放到对乡村振兴发展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请各市老促会在向当地党委、政府报送调研报告的同时,及时报送省老促会。
四、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把助力老区振兴工作往实里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是各级老促会组织的传统优势。在省老促会五届二次理事会议上,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对近年来支持革命老区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在全省进行表扬。在跨入新时代后,在动员社会力量助力老区振兴上,要不断创新形式和内容,省老促会拟于下半年在沧州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学习推广沧州老促会开展的“百家理事单位进老区助力振兴感恩示范行动“的经验。加强与北京、上海、浙江河北商会、冀商商会的沟通与联谊,省老促会拟把部分市报来的重点老区村需要帮扶的产业发展和民生保障项目,向省内外商会组织发布并推介,力求帮扶工作有所突破。
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老区能力水平。新工作、新任务要求各级老促会在工作中坚持创新精神。要有计划地吸纳更多的有老区情怀的企业家成为老促会的会员和理事,不断壮大助力老区振兴的社会力量。研究制定《河北省老区建设促进会会员管理办法》,大力提倡用老区精神来做老促会的工作,不断增强奉献精神和责任担当意识。继承和发扬历届老促会形成的好传统、好机制、好做法,按照“六有”的要求,持续抓好组织建设。要主动向党委、政府领导汇报工作,争取支持。上级老促会要帮助下级老促会沟通协调工作关系,明确党委政府分管领导,理顺工作渠道,为有效开展工作助力老区振兴创造必要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