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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制定关于开展“百家民企进老区帮千户行动”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0-09-24 信息来源:老促会 信息访问量:?

  为积极组织引导我市民营企业参与支持我市革命老区建设,推动老区经济发展,根据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省光彩事业促进会、省老区建设促进会《关于开展“千家民企进老区帮万户光彩示范行动”的意见》(冀统发〔20103号)精神和有关要求,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光彩事业促进会、市老区建设促进会决定在我市开展“百家民企进老区帮千户行动”。为深入扎实地搞好这项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科学超常发展、建设和谐衡水为目的,以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队伍建设为主线,大力弘扬优秀建设者精神和光彩事业理念,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致富思源、回报社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投身光彩事业,帮助老区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早日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以实际行动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良好形象;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话动内容

  (一)工作目标

  从2010年起至2012年底,连续三年,在全市范围内,每年组织100家民营企业,结对帮扶老区农村中的1000户贫困户,帮助他们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改善生活、解决困难,人均收入有明显增长,并示范带动全村脱贫致富。

  ()工作原则

  活动中要坚持做到“四个结合”:把开展好“百家民企帮千户活动”与深化“民企系三农,共建新农村”活动结合起来;把统战部、工商联组织引导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自觉参与结合起来;把社会力量支持帮助与农民群众自力更生、增强造血功能和自身发展能力结合起来;把重点帮扶贫困户与示范带动整村共同脱贫致富结合起来。有效整合资源,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活动深入扎实开展,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帮扶形式和内容

  采用一企十户结对帮扶形式,每县市区每年组织10家民营企业,帮扶100户老区贫困户,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帮扶:

  至少进行一次走访慰问;

  至少培养一名实用技术人员;

  至少解决一个实际问题;

  至少帮扶一个致富项目。

  在重点做好以上“四个一”帮扶的基础上,帮扶企业还可根据自身能力和帮扶对象所在地的实际情况,积极参与当地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投资兴办商贸服务业、光彩事业项目等,通过建立适合当地及企业特点的共建模式,带动包括帮扶对象在内的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实现互利双赢,建立村企合作示范基地。

  三、工作要求

  l、加强领导。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光彩会、市老促会决定成立“百家民企帮千户活动”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也要参照市里的做法,成立工作机构,明确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和工作责任人、联系人。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统战部要发挥好统筹和协调作用,工商联要着重做好民营企业的发动、组织和对接、推动工作,老促会要做好帮扶对象的认定和筛选工作,并争取必要的政策支持。

  2、周密安排。各地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发动,重点动员担任县级及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工商联副主席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带头参加活动,至少组织10家民营企业参与到话动中来。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筛选好帮扶对象。要制定便于操作的实施方案和详细的帮扶计划,对结对帮扶形式、帮扶内容和所要达到的效果提出明确要求,做到帮扶有计划,承诺要到位。

  3、培树典型。在活动开展中,要注重培树典型,对表现突出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利用当地媒体,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报道。要把开展活动与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发现和培养非公人制经济代表人士,并将参与活动情况作为政治安排和评优表彰的重要依据。

  4、加强督导。各县市区统战部、工商联要注意总结,及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和涌现出的模范人物、典型事迹。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光彩会、市老促会将适时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不定期通报各地的经验与做法,并把此项活动的开展情况作为年终考核、表彰的主要依据。

(衡水市老促会)